辽宁阜新[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公开招标][材料设备]阜新市应急救灾储备物资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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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应急救灾储备物资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新市应急救灾储备物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货物参数变更,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评分细则变更,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原定****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更正为****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请各供应商以最新版采购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阜新市高速路口南***米道东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贺亮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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