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伊滨经开区(示范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智慧应急中心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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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ointContentEpointContent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伊滨企采磋商(****)****号
*、采购项目名称:伊滨经开区(示范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智慧应急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中标金额单位伊滨企采磋商(****)****号本项目位于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境内,主要工作内容包含音频扩声系统、无纸化会议系统、大屏展示系统、综合控制系统、融合通信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移动指挥系统、会议桌、照明系统及背景墙等。************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号中标金额:*******.**其中含暂估价:******.**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伊滨经开区(示范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智慧应急中心建设项目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三、评审专家名单
吉文峰(组长)、马志豪、田东宇。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项目代理费计价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 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结果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管部门:企事业单位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洛阳市伊滨区创新大厦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东方安澜工程管理(洛阳)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创新大厦*楼***室
联系人:宁女士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宁女士
联系方式:****-************年**月**日评标报告Epoint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