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仲裁文书公告(被申请人:广东尚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案号:佛禅劳人仲案字〔2023〕1401号)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本委受理申请人颜志国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佛禅劳人仲案字〔****〕****号),颜志国要求你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元、停工留薪期工资*****元、医药费****.*元,合计******.*元,并请求确认与你单位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劳动关系解除。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告知书以及开庭通知书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本案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分在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南庄仲裁庭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南庄仲裁庭(南庄镇南庄大道西*号)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