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瑞安市环保局拟对瑞安市瑞祥新区瑞莘路(景衡路至罗阳大道段)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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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瑞安市瑞祥新区瑞莘路(景衡路至罗阳大道段)道路工程瑞安市瑞祥新区,西起景衡路,东至罗阳大道瑞安安阳中心城区开发建设中心(瑞安市名城建设中心)本项目位于瑞安市瑞祥新区,西起景衡路,东至罗阳大道,全长约 *** 米,规划红线宽 ** 米,桥梁 * 座,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 **km/h。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给排水、交通安全设施、行道树、交通智能设施(红绿灯、路面监控)、桥梁、**kv 电力工程、路灯(不包含通信、电视线路、燃气)。****年*月*日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受理瑞安市瑞祥新区瑞莘路(景衡路至罗阳大道段)道路工程环评文件的公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废水防治措施 I.施工废水(*)项目混凝土保养废水、机械清洗废水以及施工过程施工材料、挖方、填方、遇暴雨冲刷进入水体的废水,需收集后进入沉淀池,沉淀后的上清液可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施工车辆的清洗等,经沉淀后的污泥需外运处理。(*)施工期间采取严格的防治措施以减少水土流失,如尽量缩短土地裸露时间,加快工程项目建设;制订施工计划时,施工进度安排避开在降雨量大的*~*月份大面积开挖和堆填;合理安排工期,桥墩建设尽量安排在枯水期,避免在大雨季节施工;桥梁建设采用钢套护筒内钻孔式灌注柱;地面应压实等。(*)施工期工地中产生的大量堆土、弃土等一切废弃物及物料堆场应远离地面水体,按指定地点堆放及时组织清除并采取防护措施,以避免因暴雨径流而被冲入下水道或流入附近河流水体。II.生活废水 施工人员借用项目周边现有的公共生活设施,即不在项目地块内设置任何的生活设施。*、废气治理措施 (*)扬尘 根据《温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年),项目施工现场应当采取以下措施:①设立扬尘信息公示牌,包含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公示举报电话、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监管主管部门等信息;②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土或空置超过**小时未能及时清运的建筑土方、工程 渣土、建筑垃圾等堆放物,施工单位采用有效防尘覆盖,超过*个月不施工的裸露土采取绿化、铺装或者遮盖;③工地周围设置连续硬质围挡,市区主要路段工地不低于*.*m、一般路段工地不低于*.*m,并定期清洗,确保整洁,围挡宜设置喷淋降尘设施,喷淋频次、时长等符合相关规定要求;④工地出入口及场内主要通行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工地车辆出入口设置冲洗设施,配套排水、泥浆沉淀设施,指定专人清洗车辆,同步建立冲洗台账,配备视频实时监控,并与主管部门联网,运输、工程等车辆车身、轮胎、底盘等部位积泥冲洗干净且密闭后方可出场,确保出入口保持整洁,鼓励建成区范围内建设工地设置自动冲洗设施。⑤干燥季节要适时的对现场存放的土方及施工场地路面洒水,保持其表面潮湿,以避免扬尘。⑥土石方分段开挖,及时回填、整平压实,对已回填后的沟槽,采取洒水、覆盖等有效降尘措施;⑦定期对临时裸露、未固化路基等易起尘区域洒水降尘;⑧进行市政管网清污作业,使用容器装载清运,作业完工后必须清洗作业现场,恢复路面整洁;⑨主要道路交叉口、人员车辆出入口等无法设置连续围挡的区域定期冲洗,保持路面无明显积泥带尘;⑩道路日常维修、应急抢修等非长期封闭式施工现场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上述要求做好扬尘防治工作。(*)车辆及施工器械尾气 采用符合标准的机械和运输工具,加强机械与车辆的维修保养。(*)沥青烟气 项目施工过程采用商品沥青砼,可有效减轻沥青拌和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路面沥青砼铺浇时应尽量避免在上下班和晚上、中午休息时段和大风天气进行作业,并应根据工程沿线村庄或住宅情况选择合理的风向和时段进行铺浇,避免风向针对附近敏感点的时段进行铺浇。*、噪声防治措施 ①加强管理工作,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避免在同一时间内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同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尽可能使动力机械设备较均匀的使用。②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线路和时间,注意限速行驶、禁止高音鸣号、尽量减少鸣笛,以减小地区交通噪声。施工期应尽量减少**:**~*:**的运输量,避开居民密集区及声环境敏感点行驶。对必须经居民区行驶的施工车辆,应制定合理的行驶计划,并加强与附近居民的协商与沟通。③加强设备维护,保证车辆、施工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况。④采取其它措施,如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墙及防护网,设置单独出入口。*、施工期固废处置措施 ①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实行标准施工、规划开挖,尽量减少土方开挖量。②对于路基开挖表土应单独堆放,可作为道路绿化覆土利用。③对挖方及时清运到需要填方的路段加以利用,暂不能利用的弃方则选择远离水体、对环境影响最小的地方进行妥善堆放,作为今后其他工程建设填方使用。④弃土场以植被覆盖,减少对生态环境和周边景观影响。⑤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要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上述*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 至****年**月**日(*日)·公示时间:****-**-**·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市分局瑞安行政审批窗口·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瑞安市瑞祥新区文庄路***号行政服务中心*楼H区环保窗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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