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夹江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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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夹江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技术方案(****年版)〉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号)及《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号)文件要求,现将该事项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 一、事项名称 夹江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 二、事项背景与概况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的有关规定,夹江县上轮区片综合地价由省政府批复同意,由乐山市夹江县人民政府于****年**月**日公布,于****年*月*日起实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区片综合地价应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考虑到夹江县上轮区片综合地价实施至今已超过三年,为保持夹江县区片综合地价的现势性,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同时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技术方案(****年版)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号)要求,结合夹江县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夹江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修订。与上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相比,I区片征地补偿标准增加****.**元/亩,变化幅度为上涨*.**%。II区片征地补偿标准增加****.**元/亩,变化幅度为上涨*.**%。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公示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可能受该事项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主要事项:该事项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社会风险因素及其他相关意见。 *.主要方式:公众可以通过填写问卷调查表、信函、邮箱、电话等方式向我单位表达对本事项的态度及相关意见。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天。 四、联系方式 *.稳评主体单位:夹江县自然资源局 通讯地址:夹江县迎春东路***号 联系人:马驰联系电话:****-******* *.承担稳评的咨询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四川****** 通讯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百禄路***号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 邮箱:*********@qq.com 附件:夹江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调查问卷 图片附件夹江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调查问卷.pdf 夹江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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