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泸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泸州市植物园)2023机械租赁采购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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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机械租赁采购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泸州市****** 泸州市江阳区况场镇二郎村一社**号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 总价价款形式 货物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类(泸州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机械租赁采购服务 吊车、挖掘机、装载机、高空车等租赁服务 *.根据采购人需求,供应商分批次提供服务。供应商需**小时提供服务。 *.日常服务需求,采购人应提前**小时告知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需求后,须按时将车辆开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作业。 *.紧急服务需求,如遇狂风、暴雨等极端天气,供应商须在接采购人电话通知后在*小时内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将车辆开到指定地点提供作业。如供应商未接听电话、未按时提供服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从其他单位调用机械,所产生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本项目计时运输、机械租赁车辆,按采购人通知到达指定位置起计算,通知结束运输任务时间截止。 *.供应商负责清运垃圾,自行按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进行处置,倾倒场所自理且合法,并承担相关费用及责任。严禁乱倾倒,如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纠纷与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车辆,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并具备相应手续;所有车辆驾驶人员须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并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意外伤害险等;所涉及到设施设备需具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并具备相应手续,操作人员需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并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意外伤害险等。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侵害、安全事故等责任,及由此导致的第三方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自行负责车辆运输、作业、倾倒等履约过程中一切安全和抛洒滴漏等问题,因此发生安全事故和其他事故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求对采购项目的车辆类型和使用时长进行调整。 *.若供应商不能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机械租赁服务,采购人可从其他单位使用此项服务,所产生费用从供应商服务费用中扣除。 合同签订之日起***天 详见谈判文件 *,***,***.** 报价下浮价款形式 报价上浮价款形式 数量价款形式 单价价款形式 组合价款形式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杜建、吴澄琦(采购人代表)、冯胜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供应商支付,本项目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规定和合理利润原则计算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预算:***万元,报价方式:按采购清单单项控制价同比例下浮比例进行报价,下浮比例≥*%。 *.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cn/)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依据泸市财采〔****〕**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公司名称:泸州市******,联系电话:林先生,***********。 *.本项目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车辆及用时据实结算,成交供应商的下浮率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泸州市植物园)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广营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华升南路欢乐汇B塔***、***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 ****** ****年**月**日 相关附件: 包*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申明函.pdf ****机械租赁采购服务谈判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