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拉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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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做好师市辖区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工作的通知》(师市应急发〔****〕*号)文件要求,****年*月*日师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对阿拉尔市利枫商务酒店等两家公众聚集场所开展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现将结果公示如下:许可单位申报单位申报方式(告知承诺/检查申请)受理时间现场核查时间办结时间意见书编号许可决定(同意/不同意)第一师阿拉尔市应急管理局阿拉尔市丽枫商务酒店检查申请*月*日*月*日*月*日一师应急消安检字〔****〕**号同意第一师阿拉尔市应急管理局阿拉尔市九州宴饭店检查申请*月*日*月*日*月*日一师应急消安检字〔****〕**号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