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中心机场交通污染专项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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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中心机场交通污染专项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采购内容: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系统*套、BC分析仪(黑碳仪)*套、PAMS连续在线监测系统*套、气象五参数监测仪*套、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套、监测环境要求*套、售后服务*年等。*、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个标段;*、质量要求:合格;*、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交付使用;*、资金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质 保 期:二年;*、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中标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第*标段空气质量采集与传输系统******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井岗路**号自主创新产业基地*栋*层***-**室*,***,***.**元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元四、评审专家名单陈香娟(主任评委)、钱建英、李金焕、曾显厚、朱世森(采购人代表)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中标单位参照豫招协〔****〕***号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收费金额:**,***.**元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信臣东路原金阳光酒店*楼联系人:朱先生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南******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号(中原广告产业园)*号楼***室联系人:张雨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雨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