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新罗区中医院A地块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答疑纪要及澄清修改(一)[第(1)次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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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区中医院A地块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答疑纪要及澄清修改(一)[第(*)次答疑]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新罗区中医院A地块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答疑纪要及澄清修改(一)
招标项目编号:E**********************
各投标人:
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年*月**日发布的“新罗区中医院A地块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的招标文件进行答疑和修改如下:
*、本项目开标日期更改为****年*月**日,招标文件中所有关于“****年**月**日”内容统一更改为“****年*月**日”。
*、本项目监督部门电话变更为****-*******。
*、本项目适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十、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增加“*、投标人诚信承诺函”的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备注:本答疑及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龙岩市******
******(总承包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福******
日 期:****年*月*日附件
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参与(招标项目名称) 的投标。作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清楚知晓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情况。本人已详细阅读承诺函的内容,并在此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和我本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投标,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没有借用资质给他人投标。
二、经确认,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
(一) 从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列明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没有通过其他不正当渠道获取招标文件。
(二)使用本单位自有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
(三)没有向其他投标人提供本单位的投标文件信息,也没有获取他人的投标文件信息。
(四)由本单位在岗人员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五)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为本单位在岗人员。
(六)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没有弄虚作假。
三、我单位和我本人清楚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规定。清楚知晓下列行为将被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招投标监管部门将结合相关事实证据,依法予以查处。
(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上传、解密(开标现场上传、解密除外)。
(二)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认定的其他行为。
四、我单位和我个人清楚并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的规定。
五、我单位如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评标工作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及出借他人资质的,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刑事、纪律和行政处罚以及失信惩戒。
六、本承诺函由我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本人亲自签字确认。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时间:年 月 日
注:*、本承诺函由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扫描上传。
*、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限内将本承诺函原件提交招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