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关于灌阳县文市110kV送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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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管理办法》(桂水规范〔****〕*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取消,改为生产建设单位自主验收。我司组织验收工作组开展灌阳县文市***kV送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现将该项目验收情况公示。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二、项目建设单位:广西新电力******
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灌阳县灌阳镇兴灌路**号,邮编:******
联系人:王田友,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q.com附件:
*.灌阳县文市***kV送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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