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关于江南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一期、二期及三江派出所智能化项目(计算机、服务器等智能化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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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受金华******的委托,对江南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一期、二期及三江派出所智能化项目(计算机、服务器等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HJCG-****-L***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项目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采购内容要求预算金额(人民币)*计算机、打印机、服务器等智能化设备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万元五、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招标公告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下午**:**-**:**时,节假日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购买,但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其“质疑时效期间”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起算。*.地点:******(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号宁远大厦**楼)。*.售价:每份售价***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法人授权书、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联系方式。(注: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资料,邮箱地址:*********@qq .com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四联路***号网络经济中心一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时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四联路***号网络经济中心一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出席开标会议时请佩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绿码。十、公告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十一、业务咨询:采购单位:金华******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四联路***号 代理机构:****** 联系人:吴继豪 联系电话:****-********、***********地址: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号宁远大厦**楼质疑联系人:吴继豪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