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下达2023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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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教〔****〕**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保障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中心)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并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经研究,现下达****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结算补助收入),具体金额等情况见附件。请按照《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公共图书馆 美术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号)等文件要求,抓紧落实你省(区、市、兵团)应负担的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和城市社区(街道)文化中心免费开放资金,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统筹安排,保障免费开放工作顺利实施。附件:****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表财政部****年*月**日附件下载:****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表.xls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