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宜宾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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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公服集******受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宜宾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宜宾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编号:GFFZC-****-****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购单位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商贸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曾老师;****-*******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宜宾市公服集******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代理机构地址: 宜宾市叙州区叙府路西段**号一、采购项目内容(一)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本项目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定资格要求:*.比选申请人若为响应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比选申请人若为响应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二类仅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根据国办发〔****〕**号政策要求“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若响应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响应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若响应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要求,提供响应产品生产企业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同时提供响应产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二)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比选申请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比选申请人为比选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三)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比选文件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宜宾市公服集******[宜宾市南岸酒都路中段**号(宜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内左侧二楼)]发售。(*)报名方式: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电子版上传至ybryjc@***.com。*.比选申请人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比选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传后请致电****-*******,报名成功后,方可获取比选文件。*.本项目比选文件有偿获取,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五)响应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比选当日**时**分-**时**分(北京时间)(六)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栋(商铺)*层*号本项目会议室;比选申请人应当在比选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收。(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在比选地点开启。(八)比选地点: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栋(商铺)*层*号本项目会议室。二、开标时间:****年**月**日 **:**三、其它补充事宜一、采购项目名称:宜宾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二、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比选文件第六章比选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四、预算金额: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