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受理备案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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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程序的有关规定,****年*月**日我局受理*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现将受理备案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传真:****-*******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受理日期*葫******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葫******葫芦岛市南票区**********-**-**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附件: 葫******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