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关于长兴县财政局2023年县级政府管理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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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财政厅委托,根据《浙江省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浙财预执﹝****﹞**号规定),现就长兴县财政局****年县级政府管理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前来投标。一、 招标项目名称:长兴县财政局****年县级政府管理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二、 招标项目编号:CXCG*********三、 招标项目内容:长兴县财政局****年县级政府管理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存期[**个月],计划招标规模**亿元。四、 投标人资格 : *、参与县级政府管理资金存放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银行参与投标应符合以下条件:(*)在长兴县域内设有分支机构;(*)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责任;(*)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投标银行须为总行或长兴县支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上级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 报名起止时间:****-**-** **:**:** ~ ****-**-** **:**:**(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线上获取(三)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在线提交资料: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法定代表人(或县支行负责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或县支行负责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具备有效的金融许可证;*.(*)提供在长兴县内分支机构的清单一份;(*)人民银行长兴支行上一年度监管评级证明材料(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需要提供);(*)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上级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总行或长兴县支行,须提供业务承办银行确认函(明确中标后承办本项目业务的银行名称)。六、 投标起止时间及地点(一) 投标起止时间:****-**-** **:**:** ~ ****-**-**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政采云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外,还应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或光盘备份文件一份和制作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一份,投标方式允许供应商采用邮递形式送达(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单位、项目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代理机构作接收登记工作,******工作人员)。投标文件密封并盖章邮寄给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采购中心(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号*楼****室,收件人:陈芳媛,联系电话:****-*******),接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前(以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 /)”在线开启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在线解密。八、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兴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陈芳媛联系电话:****-*******传真:****-*******地址:长兴县锦绣路*号 *、招标人名称:湖州市长兴县财政局联系人:潘小兰联系电话:****-******* 传真:/地址:长兴县建设商务楼附件信息:****年长兴政府管理资金竞争性存放 - 定稿.d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