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大庆升平储气库工程地面工程等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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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嫩江市热源三期扩建工程等*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号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拟批复意见*大庆升平储气库工程地面工程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大庆市红岗区、肇州县******采气分公司(******)******该项目为新建工程,位于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大庆市肇州县和红岗区境内。主体工程包括注采井场**座,升平集注站*座(含辅助生产区和综合办公区),井场与升平集注站间集输管线**.*km,升平集注站和中俄东线大庆分输站间输气联络线**.*km。辅助工程包括自动控制系统、道路工程,利用现有井口设置*口监测井。公用工程包括*座****m*污水储罐,*座***m*危险废物贮存库,集注站至气田采出水处理站外输污水管道*.*km,*台*.*MW天然气加热炉和*台*.*MW天然气加热器,***KV变电站和***KV外输线路**km,通信工程,消防工程等。(一)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占地区域土地进行平整并压实,及时恢复原有地貌,减少区域风蚀沙化影响。管线铺设不得随意改线,运输车辆严格在设计道路上行驶。涉及穿越水体的管线段选在枯水期施工,避免对水体的影响。(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黑土地保护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做好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应当节约、集约使用黑土地,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剥离表土,做好表土保护,防止破坏黑土地生态环境;表土剥离、运输、存储过程中,应采取水土保持和扬尘防治措施、必要的工程防护和保育措施,防止土壤环境污染,避免出现水土流失、土壤质量退化和安全隐患。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移动环保厕所,定期清运。******(******)气田采出水处理站处理。运营期,采出水和采暖锅炉排水通过污水******(******)气田采出水处理站处理。集注站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运。    实行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变压站事故池、变压器储油池、危险废物贮存库,应保证防渗效果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m,渗透系数K≤*×**-*cm/s,其中危险废物贮存库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一般防渗区包括集注站内三甘醇脱水装置、分离及预冷区、污水储罐等,防渗效果应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m,渗透系数K≤*×**-*cm/s。建立完善的地下水监测制度,在升平集注站地下水流向下游设*口监测井。(四)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材料运输采取遮盖,敏感点处减慢车速,管道敷设场地适时洒水抑尘等措施,施工场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要求。运营期,加强对设备和管线的检查、维护,天然气密闭集输,放空设备设置自动点火,集注站和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应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要求;站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限值要求;采暖炉和加热器烟气分别经**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浓度限值。(五)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控制施工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进行减振处理,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区标准限值要求。架空输电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m处声环境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类标准要求。(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建筑垃圾送当地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运营期,废三甘醇、废活性炭、清管废渣、含油检修废物、废滤芯、废铅酸蓄电池、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暂存在集注站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运至安达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七)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变电站和外输线路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强度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要求。(八)环境风险保护措施。采气井场安装井口安全自动保护装置、井口减压设施和监测设施,在压力容器上设置安全阀,发现井套受损后,应立即关井,组织修复;管道沿线设立标志牌、警告牌,加强管线巡检,定期开展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健全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污染事故发生。有无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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