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屏南县肉类处理及冷链配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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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对“屏南县肉类处理及冷链配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委托编制《屏南县肉类处理及冷链配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屏南县肉类处理及冷链配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古峰镇城东社区土名“洋尾”的地块(*)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单位:******(*)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AAA级屠宰场,总建筑面积***** m°,包.括冷链仓储厂房、仓库及其他配套设施,肉类加工处理车间、北害化处理加工车间、管理用房、其他设施、公用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等。生猪宰批发**万头,羊代宰*.*万头,牛代宰*.*万头,禽类代宰***万头(*)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职工定员共***人,其中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人,生产人员**人;年工作时间***天,行政人员为一班制(*h),生产车间为两班制生产,每班*h,待宰区、栏(**~**h)(*)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万元。(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地 址:福建省屏南县古峰镇达顺路**号办公楼*栋B梯*层联 系 人:周茂旦 联系电话:***********传 真:****-*******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碧山路**号(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详见本公示附件。(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者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公示单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