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9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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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月*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DSA造影室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电话:****-*******。联系地址:宜宾市赵场街道金沙江南路东段***号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项目概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DSA造影室改建项目宜宾市翠屏区将军街**号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医院拟将本部A区综合楼裙楼一层锅炉房、洗衣房及配套用房之间的隔墙拆除除,保留裙楼外墙,并新建墙体后改建为DSA造影室、操作室、医护办公室、值班室及其他配套用房各一间,拟在DSA造影室内安装使用*台DSA(型号待定),额定管电压为***kV、额定管电压为****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主射方向由下向上,年最大曝光时间为**.*h(其中透视**h,*.*h),主要用于介入治疗、血管造影等。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一)废气施工期的废气主要产生在原墙体拆除和装修过程中,在装修时喷涂等工序产生的废气和装修材料中释放的废气,影响装修人员的身体健康,该废气的排放属无组织排放。因此在装修期间,应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装修结束后,也应每天进行通风换气。因施工量小,装修周期较短,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二)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医院已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再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宜宾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进行达标排放。(三)噪声施工期噪声包括原墙体拆除过程中、主体隔断施工、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由于施工范围小,施工期较短,项目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建筑隔声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四)固体废物装修期间和设备安装期间的产生的包装垃圾经过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处理,不能回收部分,作为建筑垃圾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五)扬尘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主要是在原有墙体拆除和装修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属于无组织排放,主要通过封闭施工管理和采取及时洒水等措施来进行控制。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一)废水本项目运行后,废水主要为辐射工作人员和患者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项目辐射工作人员和患者产生的生活废水和医疗废水,依托现有的污水处理站,项目产生的废水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表*中预处理标准后,外排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宜宾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二)废气??DSA曝光过程中臭氧产生量很小,建设单位拟在门诊住院综合大楼一层裙楼DSA造影室设置专用通排风系统,产生的臭氧通过排风管道引出后在室外排放,经自然分解和稀释后对环境影响较小。(三)噪声本项目所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主要为空调噪声和通排风系统,最大源强不超过**dB(A),通过建筑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运行期间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四)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医疗废物应严格按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分类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办公垃圾不属于医疗废物,医院按照当地管理部门要求,进行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五)电离辐射DSA造影室四周均为***mm实心砖墙+*.*mmPb硫酸钡涂层;屋顶为***mm混凝土+*.*mmPb硫酸钡涂层+*mm铅板;防护窗*个、防护门*扇,均为*mmP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