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泸州国翁酒厂技术升级改造及厂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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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对泸州国翁酒厂技术升级改造及厂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泸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承办单位:泸州市合江生态环境局联 系 人:唐烯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泸州市合江县符阳街道符阳路***号泸州市合江生态环境局 序号中文名称备注*行政相对人名称泸州国翁酒厂行政相对人代码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T行政相对人代码_* (工商注册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税务登记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事业单位证书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魏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泸州国翁酒厂技术升级改造及厂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泸市环合江建函〔****〕*号许可类别普通许可证书名称许可编号许可内容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泸州国翁酒厂技术升级改造及厂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泸州国翁酒厂: 你单位报送的《泸州国翁酒厂技术升级改造及厂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泸州国翁酒厂技术升级改造及厂房扩建项目建于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九支镇月台村三社,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原酒罐区和包装车间,新建酿造车间*间、露天储酒罐区*个、包装车间*栋、办公用房*栋,对原浓香型酿造车间窖池进行改造(技改后全厂总窖数为**口),以及辅助、公用、仓储、环保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吨浓香型基酒、***吨酱香型基酒、年灌装**万件瓶装酒的生产能力。 项目报批时已基本建成,属于补办环评。项目经合江县经济商务科学技术局备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经合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后,污染物能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确定的地点、规模、建设内容、污染防治措施等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物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原则,优化管网系统设置,防止废水进入雨水排放系统。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既有设施收集处理。营运期,项目废水采取分类处理的原则,食品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前,生产废水、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经收集预处理后转运至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达标后排放;食品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后,生产废水、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经收集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和作业管理,施工现场应按照规范要求修建围挡和防尘垫,及时洒水降尘、清扫和冲洗,落实保洁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营运期,破碎车间粉尘经布袋除尘系统收集处理后通过专用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废气达标后经专用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排气筒排放。加强酿造、储存、废水收集转运等过程管理,减轻恶臭等大气污染物对外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音围挡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通过加强管理和绿化,生产车间进行隔音降噪处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布置机械设备,选用先进低噪设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防止噪声扰民。 (四)严格落实各类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利用,可回收部分外售综合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必须收集转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倾倒;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营运期,废酒瓶、废包装盒等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破碎车间布袋除尘系统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丢糟交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餐厨垃圾等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废含油棉纱和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危险废物暂存间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合理配置,并做好危险废物在厂区内的暂存管理工作,严防二次污染。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源头控制,做好分区防渗工作,对储罐区、污水处理构筑物、各种管线、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等进行防腐防渗处理,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防止各类污染隐患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六)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加强对施工单位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监督、管理,全面检查施工现场的环境恢复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撤出临时占用场地,拆除临时设施,恢复被破坏的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及时做好施工迹地生态恢复,保护生态环境。营运期,通过加强绿化,优选植物物种等生态措施,降低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日常环境管理职责;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设置应急事故设施,加强环保设施和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的管理及维护,并根据实际运营情况进一步对相关设施和措施进行完善,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控,杜绝污染纠纷事件发生。 三、报告表核定项目建成后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大气污染物颗粒物*.***t/a、二氧化硫*.***t/a、氮氧化物*.***t/a。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t/a、氨氮*.***t/a,总磷*.***t/a,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化学需氧量*.***t/a、氨氮*.***t/a、总磷*.***t/a。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要求完备排污许可手续。 七、请泸州市合江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泸州市合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许可决定日期****/*/**有效期自****/*/**有效期至****/**/**(长期)许可机关泸州市生态环境局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A当前状态*数据来源单位泸州市合江生态环境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