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永春县锦斗镇洪内村村民委员会洪内村角落路灯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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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洪内村角落路灯建设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永春县桃城镇通州大道***号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XJ*** 项目名称:洪内村角落路灯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合同包预算 谈判保证金 * *-* 洪内村角落路灯建设工程 *项 ******元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施工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永春县桃城镇通州大道***号三楼) 方式:凭邀请函等相关文件报名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永春县桃城镇通州大道***号三楼)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永春县桃城镇通州大道***号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受邀单位名单:泉******、福建省******、泉州******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春县锦斗镇洪内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永春县锦斗镇洪内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方式:吴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地 址:永春县桃城镇通州大道***号三楼 联系方式:小吕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吕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