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关于交通运输局《石台县X210仙牌路县乡公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富文本石台县交通运输局:你单位报来的《石台县 X*** 仙牌路县乡公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附送的《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收悉。经审核,该项目符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号)中告知承诺制的实施范围,经研究并公示,现将《报告表》审批意见函复如下:一、石台县 X*** 仙牌路县乡公路升级改造项目位于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仙寓镇、丁香镇。项目建设内容有:总设计里程**.**km,均采用双向*车道,公路采用三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km/h;受地形条件限制,局部路段设计参数按四级公路控制,设计速度为**km/h。包括三条农村公路:(*)下库至雾基坡段公路:起点位于仙寓镇彭溪村,终点位于丁香镇茶村雾基坡,全长**.**km,隧道*座,长***m;(*)芦村口至彭溪村段公路:起点接省道S***位于仙寓镇彭溪村,全长*.**km;(*)徐村一组至徐村老山段公路:起点位于徐村一组,终点接仙寓镇徐村老路,全长*.**km,隧道*座,长***m。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万元,约占总投资的*.**%。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交通〔****〕***号文对项目予以立项备案(项目代码:****-******-**-**-******)。二、根据******编制的《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止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施工工艺和防止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建设和运营。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前,应告知我局;正式投入运行前,应按照规定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四、我局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项目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将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申请人承担。池州市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