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劳动仲裁促调解 社会保险保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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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是社会生活中常见的矛盾之一,而劳动仲裁作为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手段之一,在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近期,锡林浩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下简称仲裁院)处理了一起因长期欠缴社会保险导致的劳动争议,在这起案件中用人单位方近十年未为在职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致使劳动者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由于该案的时间跨度较长,案情涉及到对两个用人单位和十余名申请人的工作经历、工资支付等信息进行实质审查,因此需要对各种线索和证据进行梳理和比对,以便准确了解案情。因本案劳动者涉及人数较多,社会影响较大,为使该案能够尽快得到解决,仲裁院工作人员不辞辛苦,加班加点认真核查双方证据材料,通过为期三天的调查梳理及记录,理清了每一位劳动者近十年的逐月工资并核对留存,同时通过提取调查笔录等手段,确保调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最终,仲裁员经过多次调解,成功地促成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调解协议,本案最终以用人单位为申请人补缴在职期间社会保险为结果,得到圆满化解。社会保险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一环对于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生活质量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以本案为引,在此提醒广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参加社会保险,并做到以下方面:一、用人单位应当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依法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不得拖欠或少缴;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险信息和咨询服务;监督自身及员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员工放弃社会保险权益。二、劳动者应当按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积极了解社会保险制度及政策,掌握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程序,积极申领社会保险待遇;如果在参加社会保险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求助,坚持通过合法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时刻提醒自己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性,增强风险意识,安全感和责任感,积极参与社会保险制度的建设和发展。此外,社会保险征缴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应密切关注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通过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等手段,提高广大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每个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是维护个人权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社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化发展离不开全社会各方的努力和关注,只有社会保险制度更健全、完善和人性化才能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