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葫芦岛市连山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葫芦岛市连山区文化旅游或广播电视局用电工程(莲花山圣水寺)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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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连山区文化旅游或广播电视局用电工程(莲花山圣水寺)项目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号楼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JS****CS***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文化旅游或广播电视局用电工程(莲花山圣水寺)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葫芦岛市连山区文化旅游或广播电视局用电工程(莲花山圣水寺)项目设计图内所包含的施工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企业资质: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电力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号楼N 方式:线下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号楼N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号楼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执业证、注册证、及身份证);(*)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于开标前送递至招标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连山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 联系方式:王俊奇、***********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葫******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 联系方式: 杨静、***********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俊奇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