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抚顺市顺城区土地储备整理事务服务中心抚顺市顺城区征收补偿评估工作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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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抚顺市顺城区征收补偿评估工作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号楼*号门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D-****-****-*** 项目名称:抚顺市顺城区征收补偿评估工作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拟对抚顺市顺城区征收补偿价格进行评估工作,为确定地块征收补偿价格提供参考依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资质,且均在有效期内(具有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土地评估备案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市财政局发布的资产机构备案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号楼*号门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号楼*号门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请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到辽******报名并获取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投标人同时具有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资质,且均在有效期内(具有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土地评估备案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市财政局发布的资产机构备案公告);注: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各一套(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认定为无效获取。(二)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采购,将择优选取*家评估单位,如投标人不足*家,项目将不进行开标,投标人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顺城区土地储备整理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城东路*号 联系方式:王立博***-********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号楼*号门市 联系方式:杨哲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哲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