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永吉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公示2023年全县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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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防指,县防指成员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年防汛工作,确保全县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以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落实防汛责任,现将全县各级各类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全县各级各类防汛行政责任人要切实履职尽责,及时掌握汛情动态,周密做好职责范围内各项防汛工作,有效减轻洪涝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凡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规要求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特此通告。
附件:责任人名单永吉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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