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关于公开遴选肇庆市高要区2023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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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打造为农服务生力军行动计划》(粤办发【****】**号)、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申报****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的通知》(粤供科函【****】***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省供销社选取肇庆市高要区作为****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以下简称示范体系)试点实施区域。为做好示范体系项目工作,提高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高要区供销合作社决定向社会公开遴选示范体系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实施主体 *.在广东省境内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的农资农技经营企业或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 *.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控制度,会计独立核算,资产及财务状况、信用记录良好;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在当地有健全的农资经营网络和一定的业务覆盖能力。 *.供销合作社须为实施主体的第一大股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 *.支持、配合当地责任主体(肇庆市高要区供销合作社)和上级监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二、实施内容 示范体系项目在本区域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肥料统配统施、植保解决方案、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效果监测、农业技术培训,实施面积*.*万亩。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项目实施主体 请在申报日期截止前下载并填写申报书(详见附件),内容包括: (*)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企业概况、人员机构情况、业务开展情况、财务状况等。 (*)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投资规模和资金概算;项目预期目标、社会效益;保障措施等。 (*)佐证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等证照复印件。 (二)申报格式 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纸打印和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份。申报材料要有封面和目录,封面需标明申报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三)申报时间 请于****年*月**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肇庆市高要区供销合作社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材料接收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沿江一路*号,联系人:钟志明,联系电话:***********) 四、遴选程序 具备遴选条件申报主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资料,由高要区供销合作社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实施主体。 五、公告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肇庆市高要区供销合作联社****年*月**日 附件:肇庆市高要区供销合作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docx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cn/xwzx/gggs/content/post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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