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关于对部分疫情防控药品采购类别和来源进行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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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对部分疫情防控药品采购类别和来源进行调整的信息公示》后的有关工作部署,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已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的防控指引要求,对部分已挂网的药品调整采购类别和来源或增加“疫情防控”属性(详见附件)。请有关单位登录系统后,在新交易采购模块的“商品列表”中查看相关药品采购类别、来源和其他属性。咨询电话:***-********特此通知。附件:*.调整采购类别和来源的药品信息.pdf *.增加“疫情防控药品”属性的药品信息.pdf******(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