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滁州市省级大数据企业奖补政策兑现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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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滁州市服务业锻长补短行动计划(****-****年)》(滁发〔****〕**号)文件精神,规范政策资金管理,本着统筹指导、简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透明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奖补依据 依据《滁州市服务业锻长补短行动计划(****-****年)》(滁发〔****〕**号)第**条:首次认定的省级大数据企业,给予**万元一次性奖补。 二、奖补要求 *.在滁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新增的省级大数据企业。 *.企业诚信经营,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高管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等记录,综合信用查询中无不良记录的企业。失信行为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不享受本政策。 *.无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获得奖补资金的情况。 三、兑现流程 *.在省数据资源局公布省级大数据企业认定名单后,市数据资源局通过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核查企业信用情况; *.在市数据资源局门户网站上对拟奖补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确定符合兑付条件的企业名单,并在皖企通滁州分厅上开放政策兑现; *.各县(市、区)数据资源局、开发区对认定企业的经营状况、资金兑现意愿等情况进行核实,并协助企业登录皖企通滁州分厅选择政策,确认申领意愿和银行账户信息; *.市数据资源局通过安徽省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数据比对、项目筛查、系统分析,对拟支持企业进行审核,并提请局党组会审议; *.将资金拨付至相关企业。 四、附则 *.本细则由市数据资源局负责解释,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订完善。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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