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隆林各族自治县2023年4月公租房申请通过审核人员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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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为解决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号)和《关于印发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号)的有关规定,由个人申请,提供材料齐全,经单位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家庭经济收入和家庭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自治县住房保障中心对申请人家庭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通过审核人员名单共*户,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在公示期间,居民对以下申请名单若有异议的,可向自治县住房保障中心举报(举报方式:口头、书面、电话均可)。通过公示后将进入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轮侯库,待有房源后进行实物配租。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lfgb****@***.com附件:《隆林各族自治县****年*月公租房申请通过审核人员名单》隆林各族自治县住房保障中心?****年*月**日? 隆林各族自治县****年*月公租房申请通过审核人员名单序号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或社区保障人口备注*罗善昌公安局*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