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持续优化政府采购指标营商环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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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年,政府采购作为承接我区营商环境工作的指标之一,继续立足我区实际,在公平竞争、助企纾困和深化采购领域改革等方面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确保政府采购流程公开透明,坚决查处各项招投标限制条件和不公平待遇。今年以来,我区对每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尤其严肃查处招标文件中涉嫌设置门槛等不公平待遇问题,并每月在经开区官网进行通报。截止目前,我区未发生一起政府采购项目领域供应商质疑和投诉项目,较好地维护了我区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加大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力度,助力全区中小企业发展。我区严格要求采购人在年初预算编制、采购计划录入和实际进行采购流程时,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在采购科的严格监管和采购人的紧密配合下,截至目前,我区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合同授予率***%,超额完成中小企业授予率每月目标。深化采购领域改革深度,将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改革落到实处。去年财政部为规范多频次、小额采购活动,提高政府采购项目绩效,推出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由于该采购方式使用没有经验可循,去年我区未实际采用。今年以来,我区通过深入研究学习政策,决定从财政评审领域和会计服务领域率先使用该采购方式,真正将框架协议采购方式落到实处,从而提高我区采购项目绩效,方便更多采购人参与我区采购项目。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转发《关于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要求采购人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合理安排采购实施计划,依法依规管理采购过程。推进全流程便利化电子采购。制定负面清单,清理违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破除不合规的“门槛”,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完善政府采购服务。简化审批程序,优化流程环节,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全力推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