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巴彦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2023年4月26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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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室邮 编:******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时间*关于甘其毛都大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乌中环审发[****]**号****年*月**日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