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金銮湾海明威南侧道路工程项目用地供地方案的批复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金銮湾海明威南侧道路工程项目用地供地方案的请示》(东自然资综〔****〕***号)收悉。为完善我县交通道路网,促进城市配套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局编制的《供地方案》,将宗地编号东地划〔****〕**号地块,面积*.****公顷,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道路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给******作为金銮湾海明威南侧道路工程项目用地;具体用地四至以你局编制的选址红线图各角点坐标值为准,请你局依照《供地方案》的要求及时办理供地手续。东山县人民政府****年*月**日附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