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高青县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近日,高青县司法局组织开展****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且有效期为****年*月**日,仍在执法岗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均应当参加本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全县***名执法人员参加两年年审,**名执法人员参加四年年审。本次审验还全面清理无效证件,对调离执法岗位、退休、辞职等人员的执法证件予以注销清理,禁止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持有、保留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的开展,有助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执法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推动县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