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温岭市粮食储备中心(滨海粮食储备库)“浙江粮仓”数字化平台对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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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温****** 项目名称:温岭市粮食储备中心(滨海粮食储备库)“浙江粮仓”数字化平台对接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温岭市粮食储备中心(滨海粮食储备库)“浙江粮仓”数字化平台对接项目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智能物流作业系统、智慧储粮监管系统、智慧安全监管系统采购及安装。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购销领域监管和“浙江粮仓”数字化平台对接要求,温岭市粮食储备中心(滨海粮食储备库)“智慧粮库及密闭门窗”项目(该项目目前在建)需升级改造并接入“浙江粮仓”数字化平台。由于该平台信息都需要采集原有系统的信息流,为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项目的一致性,整体的稳定性以及原有采购项目服务配套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原供应商(******)添购温岭市粮食储备中心(滨海粮食储备库)“浙江粮仓”数字化平台对接项目,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 因此,温岭市粮食储备中心(滨海粮食储备库)“浙江粮仓”数字化平台对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情形: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与会专家一致建议温岭市粮食储备中心(滨海粮食储备库)“浙江粮仓”数字化平台对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推荐******作为温岭市粮食储备中心(滨海粮食储备库)“浙江粮仓”数字化平台对接项目的唯一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号*幢六层南***房间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 联 系 人:盛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万寿路***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论证意见.pdf*.*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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