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张家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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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报告为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进一步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使制定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更加合理可行,更切合本市实际。按照地方性法规制定程序规定,*月**日上午*点,市城管局就《张家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在华天大酒店四楼会谈厅举行了立法听证会。现将听证情况报告如下:一、立法听证会基本情况*月**日,市城管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城管局政务网站上发布了听证公告。通过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等方式,按照具有一定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听证代表人选。*月*日市城管局确定了**名参会代表并发出了邀请函,他们由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区县代表、市直相关部门代表、街道社区代表、企业代表和民众代表组成。对上述代表,市城管局逐一及时发出通知和邀请。*月**日上午*:**,《张家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正式开始。听证会应到听证代表**名,实际到会听证代表**名,听证会由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黄琼主持,历时近*.*个小时,*个议程依次进行,参会的听证代表原则同意《条例(草案)》内容,听证会于上午**:**圆满结束。实际参会的**名听证代表分别就《条例(草案)》立法的目的与适用范围、分类的标准与原则、政府和相关部门职责、个人与公共机构职责、收费原则、源头减量、限制过度包装和一次性用品、设施设置、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置、法律责任等问题发表了很好的意见与建议。陈诉人对《条例(草案)》的文本条款、起草说明等情况进行阐述,答辩人就听证代表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了解释说明,市城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屈国辉同志做总结讲话。本次听证会还得到了各新闻媒体的大力支持和关注,市广播电视台、张家界日报等新闻媒体就本次立法听证会的召开进行专题报道。二、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一)予以采纳的意见*. 建议精简上位法依据。代表建议第一条立法目的条款要考虑关联的紧密型,立法内容简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可以不列明为依据。此建议合理,已被采纳。现在修改为“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生活垃圾管理,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建议明确适用范围。代表建议第二条第一款要进一步明确适用范围。此建议合理,已被采纳。现在修改为“第二条第一款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建议增加非生活垃圾管理条款。代表建议第二条需增加第三款,提前说明非生活垃圾管理方式。此建议合理,已被采纳。在第二条增加第三款“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危险废物、动物尸骸、医疗垃圾等非生活垃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建议简化分类标准并在附则增加一条“本条例中有关用语的含义”。代表建议第三条分类标准可简化,在附则增加一条有关用语含义,可同时对条例中其他用语做出统一规定和解释。此建议合理,已被采纳。本条例第三条简化为“本市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分法进行分类。”并在附则增加第三十一条“本条例中有关用语的含义:(一)可回收物,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回收后经过再加工可以成为生产原料或者经过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电子废弃物类、织物类等。(二)厨余垃圾,是指家庭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核、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其中,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油水混合物。(三)有害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以及难以辨识类别的生活垃圾。”*. 建议将“立法原则”修改为“实施原则”。代表建议将第四条“立法原则”修改为“实施原则”。此建议合理,已被采纳。现修改为“第四条【实施原则】”。*. 建议删除高新区职责。代表建议第六条第四款中的张家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无需单独列。此建议合理,已被采纳。现已删除第六条第四款。*. 建议明确和细化部门职责。代表建议第六条第二款中农业农村部门不是责任部门,只在资源化利用方面是责任部门之一。代表建议第六条第九款中把各部门职责细化到单位,特别财政部门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经费保障要明确。此两条建议合理,已被采纳。现第六条第二款修改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模式,探索推广厨余垃圾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在第六条增加一款“财政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涉及政府支出责任的经费保障。”*. 建议收费原则和监督举报分开。代表建议一是第九条中“谁产生,谁负责,谁付费”原则和“劝阻、投诉和举报”是两个事项,放在同一条不适宜。二是“劝阻、投诉和举报”缺少主体,有语病。现已修正语病并将监督举报事项并入到第七条第一款修改为“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并有权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投诉和举报。”第九条也做修改“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付费’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建议明确严禁混投。代表建议修改第十六条,删去第十五条最后一款,建议修改为“严禁将不同的生活垃圾混合投放,严禁将本条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中的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此建议合理,已被采纳。现已删去第十五条最后一款,第十六条修改为“严禁将不同种类的生活垃圾混合投放,严禁将本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中的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建议完善相关专业术语的完整性。代表建议将第二十三条中“网点”改为“网点(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改为“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删去“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此建议合理,已被采纳。现在修改为“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规划,编制可回收物目录,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完善再生资源回收政策和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县(区)人民政府出台低值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支持政策。”**. 建议删除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法律责任指引。代表认为第三十条中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有相关规定,建议删除。此建议合理,已被采纳。该条已删除。(二)不予采纳的意见*. 代表认为第**、**、**、**条中“乡村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执法缺少法律依据。不予采纳理由:****年*月**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规范乡镇(街道)职责权限实施方案》依法明确乡镇(街道)审批管理服务执法权限和责任,细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量、行政征收、监督检查和其他权力等权责事项。*. 代表建议一是将第二十一条修改为:有害垃圾交由具有危险物经营许可的单位运输和处理。二是普通居住户、商户产生的废旧家具家电等体积较大的废弃物品,居民家庭绿化树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灰土如何管理应该做出规定。不予采纳理由:一是第二十一条主要是对分类处置的相关规定,收集与运输的规定和对收集与运输单位的规定均在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有明确规定,虽然我市无对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有资质的单位,但是对有害垃圾的分类处置规定必须要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二是第十五条中有对废旧家具家电等体积较大的废弃物品有规定,家庭绿化垃圾也属于园林垃圾,条例中也有对其收运处的相关规定。*. 代表建议个人在相关情况下也可申请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特许经营权,有利于相关养殖个人户。不予采纳理由: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不得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活动。”该条未提及有个人能获取特许经营权,且参考《益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也明确个人无法申请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特许经营权。*. 代表建议一是第六条部门职责第五点,商务部门无法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进行监督管理;二是第十一条厨余垃圾源头减量,商务部门市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的行业牵头部门,无实际执法权限;三是第十二条限制过度包装一次性用品,快递行业主管部门是市邮政管理局,外卖行业主管部门是市市场监管局,商务主管部门无执法权限;四是第三十一条,建议条例改为条例(试行),因与广大市民游客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实施日期设有适当缓冲期,保留进一步修改完善的主动权。不予采纳的理由:根据《湖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和职责分工》(湘垃分办〔****〕*号)和《张家界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和职责分工》(张垃分办〔****〕*号)中对商务部门职责规定:商务部门督促、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管理,推动垃圾分类回收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加大低值可回收物政策扶持力度,培育再生资源回收龙头骨干企业,引导鼓励回收龙头企业以连锁经营、授权经营等方式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提高集约化、规模化水平。指导超市、农贸市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在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大力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有条件的农贸市场推广实施果蔬菜皮就地处理、净菜进城和使用可降解塑料购物袋。第十二条第一款中电子商务主管部门属商务部门主管。经与市人大确认,条例一般不采用试用,但实施日期可设有适当缓冲期。*. 代表建议出台类似于市爱国卫生条例的处罚条例,加强基层街道和城管执法的处罚权。不予采纳的理由:本条例仅针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无法加强基层街道和城管执法的处罚权,但可向相关部门申请。*. 代表建议健全体制机制。包括生活垃圾分类总牵头单位只能是一个;奖励机制写进条例;坚持源头治理;加强领导重视。不予采纳的理由:体制机制建设相关内容属政府和部门职责,该项内容考虑立法精简原则,不在条例中作详细规定。*.代表建议一是应加大处罚力度,罚款可以罚多一点;二是发挥志愿者作用,加大宣传力度;三是第二章第十二条第二款,限制过度包装、一次性用品,很难实行,张家界旅游印象很重要,可否由主管部门采取措施,通过减免一部分房费或赠送当地特产、小礼物,体验人性化服务,使游客更能接受。不予采纳的理由:一是处罚力度均要服从上位法,不能超出上位法处罚力度;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和发挥志愿者作用在条例中均有提及,但根据立法精简原则,不宜在条例中作详细规定;三是不主动提供并非是不提供或者是有偿提供,在游客主动要求提供的前提下亦可提供。三、本次立法听证会的意义本次立法听证会积极促进了政府和公众之间的沟通和互动,提高了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进一步促进了社会各方面的参与和协商,也充分体现了立法听证程序最严谨、影响最广泛、效果最显著的精神。通过立法听证会,赋予了利益相关人充分表达自身权益的机会,从而更好地保障公众的权益和利益。通过本次立法听证,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理念,让民众意识到垃圾分类从我做起,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从而节省宝贵的土地资源,进一步提升张家界国际旅游城市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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