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省宁国市胡乐镇胡乐村村庄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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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胡乐镇胡乐村村庄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CS-*******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胡乐镇胡乐村村庄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号华亿科技园H座*楼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安徽省宁国市胡乐镇胡乐村村庄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服务范围:本项目规划范围为胡乐镇胡乐村。规划内容包括:*、确定村庄发展职能(定位)与目标;*、国土空间总体布局;*、国土空间用途分区及管制规则;*、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特色风貌规划设计指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产业空间引导;*、农村住房;**、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个月内完成。服务标准:合格,符合磋商文件及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 满足采购人及相关部门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向南海、朱秀英、陈常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人民币*.**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胡乐镇人民政府、******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胡乐镇、宁国市宁国大道诚信大厦*幢*-***、***室,联系人:戴先生、周先生,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地址:宁国市人民路*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国市胡乐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国市胡乐镇 联系方式:戴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诚信大厦*幢*-***、***室 联系方式:周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先生、周先生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宁国市胡乐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办理流程公开 办理流程公开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交易平台提交提交人:******提交时间:****-**-** **:**:**中心审核办理状态:已确认办理时间:****-**-** **:**:**办理用时:*天*小时**分附件:安徽省宁国市胡乐镇胡乐村村庄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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