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50000120230403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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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重庆文件编号投标资格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 **天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评标办法 CQFJSGZHPG[JS]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方式资格审查方式答疑澄清时间是否延期延期后开标时间延期后开标地点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新森大道(成渝高速-国福路段)道路工程 补遗通知三 各位潜在投标人: 现将“新森大道(成渝高速-国福路段)道路工程”招标文件做如下补遗通知: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以本次通知发布为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报价第*.*条中“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除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外)等),投标人不得修改”修改为“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暂列金额、暂估价(除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外)等暂定金额投标人不得修改。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相应顺延。注:招标文件与本补遗通知三不一致的,以本补遗通知三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查看,无论各潜在投标人是否查看本补遗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视各潜在投标人已知晓并理解本补遗通知三的所有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招 标 人:重庆科******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通****** ****年 * 月**日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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