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新《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实施后我县查处第一家重大隐患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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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自*月**日正式实施,根据省市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要求,我县迅速行动,结合实际对专项排查整治进行细化部署,对全县“厂中厂”、“有限空间”、”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等重点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名单列入安全生产重点执法行动。*月**日,县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厂中厂”专项安全检查,共发现问题隐患*项,其中重大安全隐患*项:一是*名电焊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从事焊接作业;二是出租单位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在租赁合同中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当即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同时指导企业如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下一步,宝应县应急管理局将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以重大隐患“执法能手”为抓手开展执法检查,形成严抓严管声势,引导监管部门、企业职工、社会群众共同参与、共同监督、共同治理,有效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持续深化,提升企业本质化安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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