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乌江流域正安县庙塘河(庙塘镇区域)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及生态价值实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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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江流域正安县庙塘河(庙塘镇区域)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及生态价值实现项目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Report ******受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正安分局的委托,对乌江流域正安县庙塘河(庙塘镇区域)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及生态价值实现项目进行招标, 并于****/*/**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不少于*日。 特此公示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遵义****** 投标价(元):********.** 投标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赵福培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证号:黔************ 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价(元):********.** 投标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黄培霖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一级速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证号:贵**************** 业绩: / 第三中标供进人:****** 投标价(元):********.** 投标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曾艳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二级速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证号:黔************* 业绩: / 中标结果公示至****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于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招标人: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正安分局 地址:正安县 联系人:殷先生 电 话: *********** 代理机构:******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上海路街道珠海路众鑫凯旋城A幢*-*号 联系人:文先生 电话:*********** 监督部门:正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陈发强 联系电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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