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2023年鹤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水质考核监测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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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鹤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水质考核监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采购人的要求,需对本项目原磋商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将原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采购包*(****年鹤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水质考核监测服务Ⅱ)的“技术标准与要求”中“★***.******.*** 供应商响应时须按照《表* 重点项目检测方法及检出限要求》,并进行逐应,未响应或有任一项不满足的,其响应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及其附表、且在其附表标出相应内容,否则视为不满足。)”的内容更正为“★***.******.*** 供应商响应时须按照《表* 重点项目检测方法及检出限要求》进行响应,未响应或有任一项不满足的,其响应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需在响应文件中进行相应承诺,并需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不满足。)”。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山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朗和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华园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兢文 电话:****-******* ****** ****年**月**日 相关附件: ****年鹤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水质考核监测项目磋商文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