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陕西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处置嘉福小区48幢40302室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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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处置嘉福小区**幢*****室房产发布时间: ****-**-** **:**:******-**-** 增加关键词陕西小区设计研究招投标信息项目名称: 招标起止时间: 项目所在城市:项目金额:项目关键词: 原网址:http://***.******.***.cn/information/html/a/******/****/******/**/********ca*f******ffbfd****acdb*d***.shtml项目编号 GG**************项目名称 陕西省交******处置嘉福小区**幢*****室房产资产类别 房产转让方名称 陕西省交******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其他转让说明事项 *、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仅为挂牌价格制定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资产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评估报告和信息发布所载清单、图片展示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 *、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以下事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资产转让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拟购买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瑕疵,同意以标的资产展示的现状受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拒签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用于补偿相关方的损失。 (*)同意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承诺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一次付清相关价款及服务佣金至西部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资产标的情况,按照资产转让公告的要求提交受让登记意向后,即可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银行账户,截止时间为挂牌公告截止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提交资料并交纳了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资产标的承诺的确认。 *、标的资产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权属变更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权属变更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取得交易凭证后,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予以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双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需符合西安市限购限售相关政策要求。如因政策原因导致受让方无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不构成转让方违约。 *.查看标的需提前预约,联系人:冯洋,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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