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四川公示药品企业信息及挂网药品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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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机构、各药品企业:根据《关于做好医药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川药招〔****〕**号)和《关于做好近期药械产品分类采购申报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川药招〔****〕***号)有关规定,按照企业主动申请原则,现将企业名称变更明细表(附件*)、药品申报企业变更明细表(附件*)、挂网药品国家医保编码信息变更明细表(附件*)及产品信息变更明细表(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须由有利益关系的潜在供应商实名提出,按质疑函件规范模板线上提交(模板见系统内质疑投诉模块)。不满足质疑函件规范形式要件、证明材料无相关佐证资料等情况不予受理。线上质疑相关操作程序详见系统内帮助文档。联系电话:***-******** ***-********附件:*.企业名称变更明细表*.药品申报企业变更明细表*.国家医保编码信息变更明细表*.产品信息变更明细表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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