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关于象山县东陈中学食堂、体艺综合楼改建工程的澄清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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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象山县东陈中学食堂、体艺综合楼改建工程的澄清修改公告信息发布时间: ****-**-** **:**:** 阅读:次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标段编号:**GC********补遗书发至:所有投标人
兹通过本补遗书中的下列内容,对《象山县东陈中学食堂、体艺综合楼改建工程招标文件》作出修改:
*、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款修改为:变更除执行本合同规定外,还应执行《象山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象政发[****]**号)的规定,同时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执行《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象山县政府投资项目监督预警惩治联动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象政发[****]*号)的规定及县委【****】**号文件规定执行。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不变,澄清修改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澄清修改内容为准。望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招标人:象山县东陈乡初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监管部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管办
****年*月**日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gov.cn/gcjscqgg/*******.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