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洛阳普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年生产80万块电路板迁建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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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审批的环保行政部门意见: 洛环瀍审表〔****〕**号关于******年生产**万块电路板迁建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根据******编制的《******生产**万块电路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专家技术评审意见,我分局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一、项目位于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杨文振兴路六号创新科技园内一号楼 F*,属于迁建项目,建成后年生产**万块电路板。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二、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锡及其化合物)和非甲烷总烃。采用设备密封、集气罩等收集后通过一套脉冲滤筒除尘器+UV 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由一根**m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及《河南省地方标准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限值要求。*、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洛阳市瀍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及瀍东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的要求。*、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间噪声主要来源锡膏机、波峰焊、回流焊、贴片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厂房隔声降噪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类标准要求。*、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焊接工序产生的锡渣、生活垃圾以及废活性炭。锡渣暂存于生产车间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处理;职工生活和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活性炭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三、项目若涉及国土、规划、文物保护等相关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四、建设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面的垂询。五、洛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瀍河大队加强对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年*月*日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地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九都东路**号瀍河区政府*楼邮编:******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