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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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接入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项目名称: 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接入系统工程建设单位: ******惠州供电局建设地点: 线线路位于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环评机构: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项目概况: 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为新建项目,本期评价对象为:新建综合能源站电厂至***kV衙前站*回***kV线路,新建线路总长约为*×**.**km,其中同塔四回线路长约*×*.**km(涉海段长约*.*km,NA*~NA*段;四回路塔为能源站远期接入预留*回),同塔双回线路长约*×*.*km(涉海段长约*.**km,能源站~NA*段),架空导线截面采用*×***mm*。新建电缆线路长约*×*.*km,电缆截面采用****mm*,利用市政综合管廊敷设,本项目不涉及新建电缆线路土建内容。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类比工程监测结果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中频率为*.**kHz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制值要求,即电场强度****V/m、磁感应强度***μT。(二)噪声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拟建架空线路,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较低噪声的导线,并优化架线高度。(三)生态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本项目建设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开挖和施工临时占地对土地的扰动、植被的破坏,以及因土地扰动造成的水土流失影响。本项目拟采取以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①在施工前期对塔基开挖回填扰动区域进行表土剥离,施工后期对塔基植被恢复区域进行表土回覆措施。②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于塔基临时用地一侧,并在堆土周边和泥浆沉淀池两侧设置编织土带拦挡,防止土石方滚落冲毁和压坏周边植被。③对塔基施工中的裸露区域和泥浆沉淀内部进行彩条布覆盖,避免水蚀和风蚀的发生。④人抬道路、跨越架等区域为临时占地,使用完毕后,进行全面土地整治,恢复原有土地类型,并进行撒播草籽绿化。⑤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设计的规定占用场地和砍伐林木,通过优化施工平面布置,尽量少砍树,少占地。料场、临时施工道路选择时,对重要的植被类型注意避让。⑥线路经过林区时,高跨设计,按主要树种的自然生长高度加*米跨越距离确定导线高度,避免大范围砍伐林木和“剃山头”的现象。施工中通过采用张力放紧线,可以减小放线通道的林木砍伐量。⑦施工简易道路一般是在现有公路基础上进行加固或修缮,以便机动车运输施工材料和设备,若现场无现有道路利用,则需对不满足施工车辆进出要求的部分路段进行局部修缮新开辟施工简易道路,施工简易道路修建以路径最短、林木砍伐最少为原则,待施工结束后,对破坏的植被采取恢复措施。⑧施工通行严格控制在人抬带路的占地范围内,禁止随意穿行和破坏占地范围之外的地表植被,减少施工通行和材料搬运对道路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⑨对于拟占用的林地,建设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相关规定办理有关用地审批手续。对于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和主管部门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青苗补偿费等,并由相关部门统一安排植被恢复。⑩在跨域生态保护红线段,塔基施工区域场地布设在尽量远离生态保护红线一侧。做好施工人员管理,严禁施工人员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内。?惠州市雨季一般在*~*月,尤其在靠近红树林的塔基(NA*、NA*、NA*)应尽量避开雨季开挖施工,最大限度地减少雨季水力侵蚀;如无法完全避开雨季,则对地表开挖、临时堆土采取临时挡护和覆盖的措施防止水土流失进红树林区域。?跨越红树林导线架设时,采用动力伞展放导引绳,禁止砍伐施工通道,不得影响红树林植被生态,不排放污染物。随着工程建设结束,在采取上述恢复措施后施工期对环境的生态影响也将逐渐减弱,区域生态环境也将得到恢复,本项目对当地的生态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四)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开挖时产生的土方、建筑垃圾(包括建筑施工余泥、装修废弃材料、机械设备等)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可能会暂时地给周围环境带来影响。挖方回填后剩余部分在附近找平,基本实现平衡,不外弃。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安全处置。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固体废物产生。综上,施工固废对环境产生污染影响较小。对本项目如有意见,可在公示时间内来信或来电向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号惠州市民服务中心*号楼,邮编******联系电话:****-*******,*******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信息来源:环境监测科技与辐射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