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关于加强2023年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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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我县今年的中、高考期间给全县考生营造一个宁静、和谐的生活、学习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及凤阳县中、高考期间“禁噪”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县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全省中、高考考试时间安排,我县自****年*月*日—*月**日中、高考期间实行建筑施工限时作业。中午**时至下午**时、晚上**时至次日凌晨*时,禁止在居民区、学校、考生住宿地附近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建筑工地夜间运输、装卸建筑材料、渣土清运作业等。
二、*月*日—*日和*月**日—**日的白天,在考点周围***米范围内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任何施工作业。
三、有关拆迁工地、工程装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修)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的有关要求,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噪声干扰考生。
四、禁噪期间,KTV等文化娱乐服务场所要确保场界噪声稳定达标排放。各商业门面要停止一切产生噪声的商业活动,禁止播放高音喇叭。
中、高考期间生态环境部门停止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各建筑施工单位应加强噪声管理,提前安排好作业时间及工期,对违反《通知》规定的依法从严处理。
投诉电话:****-*****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