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汤阴县西苏庄棚改安置房红外连接基础配套工程-翠微路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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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项目名称汤阴县西苏庄棚改安置房红外连接基础配套工程-翠微路监理交易编号E********************** 招标人汤阴县住房保障中心 招标******监督单位汤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时间***.******.***—***.******.***中标时间****年*月**日质量要求合格计划工期随施工工期及保修期建设地点汤阴县城区翠微路(夏都大道-人和大道)建筑面积(㎡)/中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及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中标价******元公示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汤阴县)》推荐中标人排名投标报价(元)项目总监价格部分监理大纲履约能力总分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艾伊昌***.******.***.****.***第二中标候选人高达************.**李伟***.******.***.***第三中标候选人************孙海军***.******.***.****.***第一中标候选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A资质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项目总监:艾伊昌 证书编号:********项目人员配备齐全类似业绩*、滑县文明大道北延(北环路--站前大道)工程建设项目*、治淮路等 ** 条涉及环保监测的“白改黑”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三标*、秀山大道(霍里山大道-嵩山路)道路改造工程监理企业荣誉及信誉项目荣誉获得****年度下半度和****年上半年度年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时间:****年*月*日、****年*月**日获得****年度上半年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时间:****年*月*日企业荣誉获得****-****年度和****年度河南省建设监理行业“优秀工程监理企业”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信用等级信用等级AAA 级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服务承诺服务承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第二中标候选人:高达****** 三证合一代码:******************资质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项目总监:李伟 证书编号:********/********项目人员配备齐全类似业绩*、安阳市纺织产业聚集区兴业大道改建工程(平原路-光明路)监理*、经开区朝天门安置房配套道路*、原阳县中兴街(国道 ***--解放路)城市道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荣誉及信誉项目荣誉获得**** 年上半年和**** 年度下半年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时间:****年*月**日和****年*月*日 企业荣誉获得****-****年度和****年度河南省建设监理行业“优秀工程监理企业”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信用等级信用等级AAA 级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服务承诺服务承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第三中标候选人:******三证合一代码:*****************Y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项目总监:孙海军 证书编号:********项目人员配备齐全类似业绩*、舞钢市市政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路(东三环至万三路)道路提升工程监理 * 标段*、开封市顺河回族区背街道路改造项目企业荣誉及信誉项目荣誉获得****年度下半年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时间:****年**月**日企业荣誉获得****-****年度、****年度和****年度河南省建设监理行业“优秀工程监理企业”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信用等级信用等级AAA 级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服务承诺服务承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联系方式招 标 人:汤阴县住房保障中心 地 址:汤阴县人民路中段 联 系 人:师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地 址:安阳市文峰区彰德路***号院 联 系 人:刘子涵电 话:*********** 监督部门:汤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R 联 系 人:元先生 电 话:****-********.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号令、九部委**号令)规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