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赤峰市完成首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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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赤峰市生态环境局红山区分局实施了一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这是自****年**月**日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和赤峰市财政局联合印发《赤峰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发布以来,全市首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事项。今年*月,红山区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在红山区帅达驾校院内有一废旧塑料回收加工厂无环评审批手续,违规经营。经现场检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线索属实。该工厂废旧塑料加工项目在未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红山区分局对该加工厂立案查处,并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该举报事项符合《赤峰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规定的举报奖励条件,赤峰市生态环境局红山区分局决定给予举报人***元现金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实施,进一步增强了我市公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的积极性,拓宽了社会监督渠道,有效弥补基层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的不足和盲区,形成“共管、共治、共赢”的生态环境保护良好格局。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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