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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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高考将于*月*日至*日在丹凤中学(考点)进行。为给广大考生营造安静、安全、温馨、有序的考试环境,实现“平安高考”目标,现就考试期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试期间,城区建筑工地、生产单位、经营场所不得发出噪音,不得干扰考生休息和考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产生高音、噪音,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特别是*月*日下午*:**-*:**外语考试(含听力考试),城区要保持绝对安静。县公安、住建、城管、市监、环保等部门和龙驹寨街道办相关社区提前组织开展检查,加强宣传引导,确保高考安全有序进行。二、所有提供考生食宿的宾馆、饭店及其他经营者,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食品卫生管理规定及有关法规,确保考生食宿安全。三、考试期间(*月*日、*日的上午*:**-**:**,下午**:**-**:**)将对通往丹凤中学周边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管制期间考试工作用车凭巡查证出入考点,其他社会车辆一律不得出入考点。所有车辆要听从交警指挥,严禁鸣笛和停车。四、考点周边***米范围内的宾馆、旅店和房屋出租户要严格落实身份登记制度,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检查,严禁接待身份不明人员和携带非法通讯设备人员入住,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向公安机关或招委会办公室报告。五、考试期间将对考点周边***米范围内*G通讯信号进行关闭,可能影响考点周边通讯信号,请广大市民谅解并支持。六、考生家长、亲属及考试无关人员,考试期间不得进入考点及周围封闭区域,不得在考点周边扎堆聚集、喧闹或长时间逗留。考生家长只需在家为孩子做好后勤保障,提醒孩子携带规定物品,按时进入考点应考。七、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在考点及周围封闭区域内飞行、停留、拍照;严禁城区商铺向考生出售用于考试作弊的电子产品。请广大群众积极主动配合,支持执法单位、社区开展工作,齐心协力为广大考生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凡对影响、干扰、破坏正常考试秩序的个人或单位,有关职能部门将依照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从快从严从重处理。(举报电话:县公安局******* 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特此公告丹凤县招生委员会****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