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流县农房建设监管平台运营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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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清流县农房建设监管平台运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清流分公司(清流县文化街***号*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亿达清招[****]***号 项目名称:清流县农房建设监管平台运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 *-* 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项) ****** 否 ******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号)文件要求,预算金额在**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清流分公司(清流县文化街***号*楼)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流县长兴北路***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流县长兴北路***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清流县碧林北路**幢 联系方式:魏启荣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 地 址:清流县文化街***号*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小邓 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启荣 电 话: ***********